加拿大自由党政府提出法案,采用澳大利亚的模式, 要求互联网巨头为内容使用补偿新闻媒体。澳大利亚是最早要求互联网公司为新闻内容付费的国家。据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的数据,自去年以来,互联网公司向澳大利亚媒体公司支付了 1.9 亿美元。加拿大新法案计划将从数字巨头获得的补偿用于资助新闻内容的创作,保护加拿大新闻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它将要求 Facebook 和 Google 等数字平台与新闻出版商进行谈判,补偿金额由谈判决定。如果没有自愿安排,新闻出版商可以启动强制谈判,向仲裁小组提出有约束力的决定。